电动巡逻车
一、严禁存放时亏电
电动巡逻车蓄电池在存放时严禁处于亏电状态.亏电状态是指电池使用后没有及时充电.在亏电状态下存放电池,很容易出现硫酸盐化,硫酸铅结晶物附着在极板上,会堵塞电离子通道,造成充电不足,电池容量下降.亏电状态闲置时间越长,电池损坏越重.因此,电池闲置不用时,应每月补充电一次,这样能较好地保持电池健康状态.
二、正确掌握充电时间
在使用过程中,应根据实际情况准确把握充电时间,参考平时使用频率及行驶里程情况,把握充电频次.正常行驶时,如果电量表指示红灯和黄灯亮,就应充电了;如只剩下红灯亮,应停止运行,尽快充电,否则电瓶过度放电会严重缩短其寿命.充满电后运行时间较短就充电,充电时间不宜过长,否则会形成过度充电,使电瓶发热.过度充电、过度放电和充电不足都会缩短电瓶寿命.一般情况下,电动巡逻车的蓄电池平均充电时间在10小时左右.充电过程如电瓶温度超过65℃,应停止充电.
三、定期检查
在使用过程中,如果电动巡逻车的续行里程在短时间内突然大幅度下降十几公里,则很有可能是电池组中有一块电池出现问题.此时,应及时进行检查、修复或配组.这样能相对延长电池组的寿命.企业://免费.jnlchb.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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